(一)对于涉及抢劫数额45万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存在入户抢劫、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况,要做好面临更重刑罚的心理准备,同时建议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积极退赃退赔,主动与被害人沟通,争取取得其谅解,这在量刑时会是有利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