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时,双方应先尝试自行协议处理共同财产,达成一致后按协议执行。
(二)若协议不成,等待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像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是共同财产,而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个人。
(四)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法院对其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