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异议处理:当事人若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要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
(二)民事侵权等其他责任认定场景处理:当双方就责任划分无法协商一致时,需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判定责任。
在以上处理过程中,要重视证据的收集与保存,因为其充分程度会极大影响责任认定结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