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快速离婚,可尽量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争取适用简易程序,这样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要做好时间较长的准备,一般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再延长则由上级法院批准。
(三)第一次起诉对方不同意且法院认为感情未破裂判不准离婚时,原告可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判离可能性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