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范围
非机动车致他人人身损害,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及误工费;造成残疾,加赔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致他人财产损失,需赔偿车辆维修、所载物品损失、施救费用等。
(二)确定责任比例
责任比例一般在20%-40%,具体结合实际情况,通常交通事故认定书会明确。
(三)赔偿流程
先由主责方的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按双方责任比例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