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强制执行。胜诉后可向法院申请,法院会查询欠债人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若有财产,依法拍卖、变卖用于偿债。
(二)终结本次执行与恢复执行。若对方暂无财产,法院可能终结本次执行。债权人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三)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与欠债人协商,约定分期偿还,明确还款时间、金额等。
(四)劳务抵债。若欠债人有劳动能力,可要求其以劳务方式抵债。
(五)关注经济状况。密切留意欠债人经济变化,有新财产线索及时提供给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