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骑车喝酒致死,同饮者有无过错决定是否担责及担责比例,有过错需担责,无过错无需担责。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当同饮者出现强迫劝酒、明知醉酒未有效劝阻骑车等过错行为时,导致骑车人喝酒致死,侵犯了骑车人的生命权等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例如强迫灌酒、言语刺激劝酒使骑车人饮酒过量,或醉酒后未阻止骑车,这些明显过错行为会使同饮者担责。担责比例根据具体过错程度确定,轻微劝酒担责比例在10%-20%,严重过错如强迫劝酒且未阻止骑车,担责比例达30%-50%。若同饮者正常饮酒且已尽提醒照顾义务,无过错则无需担责。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责任判定和赔偿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