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安置房维权对象依具体问题而定,可能是拆迁方、施工方或不动产登记机构,维权要收集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当拆迁方未履行拆迁协议交付安置房或交付的安置房质量不达标,这属于违约行为,拆迁方(可能是政府部门、开发商或拆迁实施单位)应承担责任,是维权对象。若施工方在建设过程中导致房屋质量问题,依据相关建筑法规,施工方要对其过错负责,也会成为维权对象。若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产权登记等环节出现错误登记、拖延登记等情况,违反了其职责要求,同样要被维权。维权时收集拆迁协议、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据,能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撑。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如果在安置房维权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