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车主有交强险,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这是保险公司的法定义务。
(二)若车主负主要或全部责任且情况紧急危及生命,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
(三)伤者自行垫付费用后,保留好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据,治疗结束后通过协商或诉讼向车主和其保险公司索赔。
(四)与车主协商不成,可向事故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