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自身是民事纠纷当事人,在起诉时可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判断法院可能适用的程序。若案件简单,可提醒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以加快审理进度。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且担心审理时间过长,可关注法院是否有按规定推进审理流程。若遇特殊情况延长审理时间,可向法院询问具体情况。
(三)进入二审程序后,了解不同上诉对象的审理期限,监督法院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判决或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