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起诉离婚时,即便对方同意,也不能放松,要积极配合法院审理,如实提供关于夫妻感情状况、财产情况、子女抚养意愿等相关信息。
(二)等待法院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审查,按要求参加庭审等程序。
(三)若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拿到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后,要关注其生效时间,确保婚姻关系合法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