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时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分割方案,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进行分割。
(二)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三)若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受欺诈、胁迫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