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不要慌乱,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勘察和处理。
(二)若认为责任判定不合理,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划分责任后,若损失较小,可与对方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收集好证据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