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员工家属发现员工挪用资金,应及时与员工沟通,让其尽快退还挪用资金,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员工要主动配合单位和司法机关的调查,如实交代挪用资金的用途和相关情况。
(三)单位应积极收集与挪用资金相关的证据,如资金流向记录、业务往来凭证等,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