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情况,若出现挪用公款10万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或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这些情形,要及时向相关监察机关报案,保留好相关资金流向、业务往来等证据,配合调查。
(二)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的情况,单位发现后应及时内部调查固定证据,如涉及犯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若挪用资金10万属数额较大,会面临相应刑罚;若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量刑更重。同时司法实践中量刑会考虑情节、退赔等因素,所以可关注嫌疑人是否有积极退赔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