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赠与有欠款的房子,需区分欠款性质确定负担主体,房贷未还清且未经银行同意通常不能赠与,经同意原贷款人一般继续还款;其他债务欠款原则上赠与人承担,合同约定受赠人承担的依约执行。
法律解析:
对于房屋贷款欠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贷款合同是原贷款人跟银行签订的,在未还清贷款且未获银行同意时,随意赠与可能损害银行权益,所以通常不能赠与。若银行同意,原贷款人基于合同相对性仍要继续承担还款责任。即便赠与人与受赠人有后续还款约定,该约定也不能对抗银行。而因其他债务如房屋施工欠款等导致房子有欠款,由于债务基于赠与人之前行为产生,原则上由赠与人承担。但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由受赠人承担,受赠人就需按合同约定负担。如果在赠与有欠款房屋的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