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不知情况的一方是否承担共同债务,可从三方面判断。一是债务用途,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即便一方不知,也属于共同债务。比如为家庭日常开销借款,或投资开办夫妻共同参与经营的企业所负债务。
二是有无共同意思表示,一方虽不知情,但事后有追认行为,像在借条上签字、通过微信认可债务,就构成共同债务。
三是债权人举证责任,债权人有义务证明该债务为共同债务,若无法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等,不知情方可不承担责任。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有共同意思表示。
建议不知情方面对可能的共同债务时,保留自己未参与相关事务的证据;债权人要及时、准确收集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