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打离婚官司,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则由双方分担,法院也会依情况定费用比例;其他费用如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依具体情况定负担方,鉴定费、公告费等按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支付。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费用的承担有明确规则。案件受理费先让原告预交主要是为启动诉讼程序,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是为体现公平原则。若双方都有责任,分担费用也较为合理,法院能根据婚姻关系中双方的具体状况决定合理的费用比例。其他费用里,申请费由申请人先预交,之后结合案件的实际处理情况来确定最终谁承担费用。而鉴定费、公告费等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能保证主张权利一方承担相应成本。若在离婚官司费用负担上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