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无过错离婚,若想离婚成功,可先尝试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若调解不成,若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
(二)若不存在法定判离情形,可先维持婚姻关系,改善夫妻相处模式,若之后出现法定情形再起诉。
(三)若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可与对方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此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