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一方没工作支付抚养费时,优先和对方沟通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和数额,争取对方同意适当减少或暂缓支付。
(二)若协商无果,由法院判决。若没工作但有其他财产,可通过变卖或拍卖名下房产、车辆等财物折抵抚养费。
(三)有劳动能力只是暂时没工作,需按照法院判决分期支付抚养费,如按月或按季支付。
(四)后续有工作后,恢复正常定期支付抚养费。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