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上诉期限:若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不服第一审裁定,需在十日的上诉期限内上诉。
(二)刑事案件上诉期限: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可用书状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是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三)特别提醒: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不然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就不能上诉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