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
收集证明自身抚养能力的证据,如稳定经济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证明等。同时,收集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例如虐待、遗弃孩子的相关记录,对方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等。
(二)协商变更
尝试与对方沟通,重新确定抚养权归属,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
(三)诉讼维权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充分陈述变更理由和依据,提供之前收集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