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收法院送达的材料,认真阅读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明确妻子的离婚诉求和理由。
(二)撰写答辩状,依据自身意愿阐述观点。若不同意离婚,列举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事实;若同意,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提出意见。
(三)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像财产证明、子女成长生活相关的证据等。
(四)按法院通知参加调解和庭审,庭审中遵守规则,进行事实陈述、质证和辩论。
(五)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咨询专业律师或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