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协商确定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双方应充分沟通,考虑支付方收入稳定性、资金状况等因素。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可优先考虑定期给付;若支付方经济实力强且对方同意,可选择一次性给付;支付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时,可协商以物折抵。
(二)若协商不成需法院判决,要准备好能证明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证据,辅助法院做出合理判决。
(三)当出现子女患病、上学等费用增加情况,子女可通过与支付方协商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