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行政拘留,需关注拘留时长,正常情况下不超15日,多个违法行为合并执行不超20日,临近释放日期可提前做好迎接准备。
(二)若是刑事拘留,要密切留意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一般拘留期限不超3日,特殊情况延长1至4日,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同时关注检察院的决定,其应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捕决定,若不批捕会立即释放。
(三)被逮捕后,了解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之后还有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可咨询律师了解案件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