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致他人轻伤,一般就不仅仅是拘留的问题了,此行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通常会面临刑事处罚。不过在司法机关处理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一些会先行拘留的情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打人导致他人轻伤,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仅有少部分犯罪情节轻微的有机会适用管制。
在正式审判前,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公安机关可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一般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先行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可达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则可达37天。
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如果经过调查,打人者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可能面临行政拘留。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