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费用承担基本原则
正常情况下,起诉立案的案件受理费由败诉方承担,这相当于法律对犯错一方在经济上的一种处罚。
(二)处理部分胜负情况
要是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实际案情,确定当事人各自要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解决共同诉讼问题
针对共同诉讼中当事人败诉的,法院会依据当事人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决定各自承担的费用数额。
(四)应对撤诉及调解情况
如果原告主动撤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出,但会减半收取。以调解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也减半,费用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