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需尽快停止相关销售行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主动交代违法事实和药品来源去向,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不构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或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但销售金额达5万以上,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及时退还违法所得,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以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