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已注销公司的债务问题,首先要确定公司是否经过依法清算才办理注销登记。若未依法清算且无法进行清算,可收集证据后起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二)若发现公司未经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且股东或第三人在注销时承诺对公司债务负责,债权人可主张他们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