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信息:可收集小区物业的居住证明、水电费及物业费缴费凭证,以此证明双方在同一地址持续居住。
(二)日常消费记录:保留共同的购物小票、网购收货地址、外卖订单等,用于表明共同生活的消费行为。
(三)社交证据:保存与共同朋友的聊天记录、合影、共同参加活动的照片或视频,反映两人共同出现在社交场景。
(四)证人证言:找邻居、居委会工作人员等了解情况的人出具证言,证明共同生活事实。
(五)视听资料:提供家中监控视频等直观体现共同生活状态的资料。
收集证据时要合法合规,保证证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以便被法院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