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经济补偿:婚姻中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若离婚时未提出补偿请求,通常离婚后不能再申请,不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在离婚时就要考虑清楚是否存在可申请补偿的情况并及时提出。
(二)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需在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赔偿请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离婚时未提,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起诉,法院会受理。因此被告方若符合条件且离婚时未主张,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