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配偶按照协议内容分配遗产。
(二)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处理,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配偶,另一半作为被继承人遗产。
(三)被继承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一般均等分配。
(四)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照顾。
(五)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
(六)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