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协议离婚时多给抚养费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自愿多给受法律认可,受胁迫多给可请求撤销,支付方经济恶化可协商或起诉降低数额。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数额需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所以在协议离婚时,只要双方自愿,一方多给抚养费是合法有效的。不过,若约定并非基于真实意愿,如受胁迫,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约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此外,支付方若因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履行支付义务会严重影响生活,可先与对方协商降低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在协议离婚涉及抚养费问题上有疑问或遇到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