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官司里,被告被传票传唤却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能缺席判决;原告被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若被告反诉则可缺席判决。所以原被告都应重视传票,按时出庭。
(二)法院判离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充足证据,增加胜诉几率。
(三)涉及扶养等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拘传。若符合此类情况,可通过法律途径让被告到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