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收仲裁调解书后,通常不能就同一纠纷打官司,因为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受约束。
(二)若一方不履行仲裁调解书义务,另一方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非重新起诉。
(三)若存在仲裁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等法定情形,当事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凭充分证据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调解书,之后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