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抢夺50万,犯罪嫌疑人应争取从轻情节,如有犯罪事实应主动自首,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罪行;若知晓其他犯罪信息,可以进行揭发检举以立功;被抓捕后积极配合调查,坦白自身罪行;有条件的及时退还所抢财物,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书。
(二)对于司法机关而言,要全面审查案件,不仅依据抢夺数额,还需综合考虑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或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有前科等从重情节,依据法律和证据客观公正地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