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因60万属数额较大,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即使已归还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归还资金这一行为法院量刑时会从轻考虑。
(二)若用于个人使用,需确认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若未超则不构成犯罪;若超过,虽已归还也构成犯罪,不过归还情节会在量刑时被考虑。
(三)鉴于归还资金属于从轻情节,且数额较大的挪用资金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判缓刑的可能,但最终量刑要结合全案情况由法院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