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家务劳动补偿
计算时综合婚姻持续时长、家务劳动强度和时间、另一方受益状况等。若一方为家庭放弃职业发展,参考其付出时间精力,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同类型家务市场价格估算补偿。
(二)对于过错方导致的离婚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按实际损失计算,如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由法院考量过错程度、行为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酌情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