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管辖法院:一般起诉离婚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到经常居住地法院。当被告不在中国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监禁等情况,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需依据原被告具体居住情况确定。
(二)准备起诉材料: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
(三)等待法院处理: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