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害人遭遇故意伤人情况,可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被告人赔偿。
(二)犯罪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被告人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要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造成死亡的,需赔偿丧葬费等。
(三)被告人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量刑时会作为从轻情节考虑,所以被告人一方可积极与被害人沟通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