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一方患精神病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依具体情况判定,通常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患精神病一方无法正常履行抚养义务时抚养权一般归健康一方,病情轻且有抚养能力也可能获部分抚养权或探视权,不直接抚养方需承担抚养费。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当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若其无法正常履行抚养义务,不能保障孩子生活照料和教育等,从孩子成长角度考虑,法院通常不会将抚养权判归该方。若健康一方经济和生活环境良好,能提供稳定成长环境,一般会获得抚养权。不过,若患精神病一方病情较轻,还有稳定生活保障和抚养能力,也存在获得部分抚养权或探视权的可能。并且,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承担必要的抚养费。如果在这类离婚抚养权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