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程序审限,做好时间规划。若适用简易程序,要预计三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程序,一般按六个月准备,特殊情况会延长。
(二)第一次起诉被判决不准离婚,等待六个月后再起诉。
(三)若对方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知晓公告期为六十日且不计算在审限内。
(四)涉及评估、鉴定等事项,提前做好时间延长的心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