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执行人正常被强制执行,其父母无需担忧存款被执行,因为执行对象是被执行人个人财产。
(二)若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到父母名下,父母应配合法院调查,避免因隐瞒而承担不利后果。
(三)若父母为被执行人债务提供了担保或与被执行人财产混同,要做好可能被执行存款的准备,主动与法院沟通。
(四)遇到强制执行问题,要及时和执行法院沟通,若对执行有异议,通过执行异议程序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