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个人参与集资诈骗案帮信行为,若仅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要避免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以及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若已参与应及时停止并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二)单位方面,要加强内部管理和法律教育,明确禁止员工实施相关帮信行为。若单位涉嫌该罪,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缴纳罚金。
(三)如果帮助行为可能符合集资诈骗罪共犯条件,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可能面临的刑罚,积极退赃退赔,争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