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女方可积极争取抚养权,一般情况下会判给母亲。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女方即使没有收入,可提供有稳定居所、有家人帮助抚养等证据,同时指出男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以此争取抚养权。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女方要与孩子充分沟通,让孩子表达愿意跟自己生活的意愿,同时自身各方面条件要表现良好。
(四)女方可积极寻找工作获得收入,以此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