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满两周岁子女,女方可利用此范围内一般判给母亲抚养的规则,积极争取。在此期间好好照顾孩子,为孩子提供稳定生活环境。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女方可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证据,如良好经济条件证明、稳定居住环境说明、陪伴孩子时间证明等,以证明自己抚养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女方与孩子多交流互动,让孩子表达愿意随自己生活的真实意愿,但确保是孩子真实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