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万的情况,若想争取从轻处罚,当事人可主动自首,如实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
(二)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帮助侦破其他案件等。
(三)积极退赃退赔,将抢夺所得财物返还给被害人。
(四)尽力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通过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
若属于多次抢夺、携带凶器抢夺等加重情形,要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