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被起诉前离婚,仍要以个人财产承担担保责任,不因离婚而免除。
(二)若担保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债权人想让夫妻共同担责,需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配偶无偿还义务。
(三)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按约定向债务人追偿。
(四)若担保涉及已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债权人可就担保人分得的财产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