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未致残时,保留好医院的各项收费票据以确定医疗费赔偿金额;提供工作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来确定误工费。
(二)因伤致残的,除准备未致残所需材料外,需进行伤残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以此计算残疾赔偿金;准备购买残疾辅助器具的票据等证据来主张这部分费用。
(三)受害者死亡的,收集好丧葬费支出票据、被扶养人相关身份证明等证据。
最后,若协商、调解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