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顺序:撞车致营运车辆误工,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若购买商业三者险,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由其按保险合同赔偿;仍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确定停运损失金额方式:可参考营运车辆前一段时间经营收入数据确定每日平均纯收入,也可委托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
(三)被侵权人义务:需提供营运合同、营运收入流水、维修记录等证据,证明损失存在与具体金额。
(四)解决途径:双方先协商赔偿,协商不成,被侵权人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